言论的边界
压制主要是通过两个方式来实现。第一种是事先限制,对所有出版物的许可证制度,任何想要从事出版的人都必须先事先申请许可证。第二种压制的方式更加肆无忌惮,就是「反煽动性诽谤法」,将任何对政府、教会、抑或上述两个机构的不恭言论都视为犯罪。
恐惧常常成为压制辩护的合法理由,在 1789 年法国革命恐怖统治后的担忧下,联邦党人推行了「反煽动叛乱法案」。
《反煽动叛乱法案》( the Sedition Act) 规定, 发表、 出版「任何针对联邦政府…… 国会……总统的恶意、 虚假、 诽谤 性的言论均构成犯罪…… 同时, 不得散布蔑视、 丑化联邦政府、 国会或总统的言论, 或者煽动善良的美国人民对于联邦政府、 国会或总统的仇恨。」违者 将被 处以长达两年的监禁和多达 2000 美元的罚款。
历史的有趣在于,这个法案之后,让人们更加意识到了言论和出版的重要性。在反对《反煽动叛乱法案》 的声浪中, 最振聋发聩的声音来自詹姆斯· 麦迪逊。 法案一经通过, 麦迪逊便与杰斐逊商议推动各州立法来对其加以抵制。最后推动产生了「第一修正案」 。
第一修正案特别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 剥夺言论或出版自由……”(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然而言论的边界是什么 ?政治,涉及国家安全,或者他人隐私,或者是种族宗教性取向,这里的言论的度是什么。如果记者有权利保护线人,那如果线人存在欺诈刻意披露虚假信息或者进行一些莫须有的罪名而不负法律责任这样的情况又如何应对。如果一些案件在庭审之前就已经有有色报道,评审团怎么解决内心的偏见去客观判断 ?而这些在一个个案件的判决中被清晰地展示出来。第一修正案的涵义, 在过去的岁月里被一代又一代的美国人( 从 法官、 政治领袖到普通民众)所塑造, 未来仍将如此。
每一种思想都是一种煽动。思想本身就会提供一种信念。因为惟有相信它,才会照着它去行动。